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學校決定啟動2018年度學校本科生教材立項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及要求
1.教材立項申報範圍為本科課程教材,可以是新編教材,也可以是已有教材的修訂版。
2.申報立項的教材須符合學校本科教學需要,編寫教材所對應的課程均應是2014版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所涵蓋的課程。
3.申報者(主編)應為我校專任教師,具備副高及以上職稱,5年以上高校教齡,必須承擔教材立項所對應課程的主要授課任務,且教材對應課程至少開設兩輪次及以上。鼓勵既有教學經驗,又有科研成果的高水平教師進行申報。同一申報者(主編)隻能申請一個項目。
4.學校将重點資助“三海一核”特色教材的立項建設工作。申報者(主編)應深入理解學校“三海一核”辦學理念,對國内、國際同類教材發展現狀和發展定位有明确認識。特色教材應體現我校“三海一核”内涵,教材内容應反映專業新知識、新技術、新成果。
5.現作為教材申報者(主編)正承擔校級教材立項建設任務但教材尚未正式出版的不得申報本年度立項。
6.立項建設期為一年,經批準立項的教材須在2018年9月1日以前完成書稿,在 2018年12月31日前正式出版或完成再版。
二、申報程序及材料
1.申報者填寫立項申請,新編教材需同時提交編寫大綱和不少于1萬字教材樣稿(附件3),修訂教材需同時提供已正式出版教材一本。
2.各學院對立項申請進行初審并排序,審核通過後統一彙總報送至本科生院,每個學院限報3項。
3.學校将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确定拟立項的校級教材名單,并予以公示。
三、經費資助
1.學校按照拟立項教材的編寫内容和水平撥付相應建設經費。
2.學校對特色高水平教材進行統一規劃,擇優推薦至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學出版社等國内高水平出版機構整體出版,相應出版費用由學校統一支付;由教材編者自行聯系出版社出版的,相應出版費用由編者自行支付。
四、申報材料報送
1.教材立項申報需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生教材立項申請書》(一式八份),同時提供編寫大綱及教材樣稿(一式八份)。各學院對申報材料審核彙總後,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生教材立項申請彙總表》(一式一份)。
2.以上材料(含紙質版及電子版)于2017年12月4日前報送至外語系教務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