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系學生幹部工作細則

時間:2013-05-30作者:文章來源:學工辦浏覽:1282

外語系學生幹部管理一貫堅持“獎懲分明”、“嚴格要求”的職責标準,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幹部工作,認真貫徹外語系“負責”、“優質”、“優效”的學生幹部工作作風,特制訂本細則如下:

  1. 認真貫徹執行團委書記交代的工作,若因個人疏忽導緻影響工作質量和效率,一經發現,将嚴肅處理。

  2. 學生幹部應具備良好的“組織”、“溝通”、“協調”、“學習”方面的能力,把握好“工作”與“學習”的關系。

  3. 學生幹部工作要實事求是,要起到“引領示範”和“勇挑重責”的作用,團結本部門,增強凝聚力。

  4. 學生幹部要掌握好工作方法,勇于堅持工作原則,善于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想法,不得因種種所謂的“困難”因素推脫免責。

  5. 學生幹部必須工作滿一年,否則視為中途放棄,自動取消之前所取得的一切工作成績,由此導緻自己或他人工作進展問題的将給予相應懲罰。

  6. 學生幹部應具備一定的創新能力,不必要延續之前的工作模式,要不斷開拓新的工作模式,展現自我能力。

  7. 團委、學生會、各社團對所有舉辦的活動要第一時間寫好新聞,及時發給新聞中心,新聞中心發送新聞的同時也要發給相應負責系裡新聞的兼職輔導員,原則上團委、學生會各部門(新聞中心除外)一周之内(周一至周日)完成1條新聞,允許最多兩個部門的合作(包括與社團的合作,但在活動和新聞中要有所體現“本部門”),及時将新聞交給新聞中心。原則上各社團一周之内(周一至周日)完成1條新聞,交給新聞中心。外語系團委鼓勵各部門自主完成新聞工作量,展現各部門自己的能力。

  8. 各社團做好競賽和活動前後的策劃和總結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初賽、半決賽、複賽、決賽、日常活動等的策劃、總結、指導老師及工作時間、評審老師及工作時間、經費統計、照片、新聞、發票、獲獎證書複印件等,及時報送社聯主席及英才基地負責人,社聯主席及英才基地負責人及時報送團委書記,期間工作必須及時、細緻、認真。

  9. 日常工作文件、統計表格等無特殊要求均使用“電子版”,各部門認真學習各種文件及文字格式。具體格式如下:

    标題:小二/二号黑體;一級标題:三号仿宋/宋體加粗;二級标題:小三仿宋/宋體;三級以下标題:小三/四号仿宋/宋體;正文:小三/四号仿宋;行距:22-26磅;落款:一般為“共青團哈爾濱工程大學委員會/共青團哈爾濱工程大學外語系委員會/哈爾濱工程大學英才基地”,詳情遵照團委書記指示。

  10. 主要學生幹部嚴格遵循例會等時間要求,開會前5-10分鐘到場,除病假(上交醫療診斷)等特殊原因外,必須出席例會。具體參照《外語系學生幹部例會制度》

  11. 對于未提及的其他工作事宜,遵循外語系團委的指示。

  12. 《外語系學生幹部工作細則》自發行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歸外語系團委。

       

        

    共青團哈爾濱工程大學外語系委員會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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