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校教字[2014]16号)和《關于推薦2018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哈工程辦發[2017]9号)文件精神,結合外語系英語專業的特點,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 推免工作組織機構
外語系成立推免評審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陳岩
成員:趙欣 鄧曉明 夏寶慧 楊秀娟 苑婷婷 高明慧 張晶
第二條推免項目及名額
(一)學優推免:指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的推免。外語系名額5人。
(二)個性化人才推免:指對學習成績良好,在某些專業或學術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的學生的推免。外語系名額1人。
(三)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由國家下發專項名額,具體推薦免試工作由校團委另行通知。
(四)助理輔導員推免:助理輔導員推免具體推薦免試工作由學生工作部(處)另行通知。
(五)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接收推免由國家下發專項名額,具體名額分配由本科生院另行通知。
(六)國防科工招生單位接收由國家下發專項名額,具體名額分配由本科生院另行通知。
外語系推免生隻可選擇上述項目中的一種進行申報,推免名額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類型。
第三條推免條件
(一)推免基本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二)學優推免除滿足基本條件(一)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異,綜合平均成績排名靠前,所學專業課程一次性通過。
2.全國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成績須在良好以上。
(三)個性化人才推免除滿足基本條件(一)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2.申請個性化人才推免的學生必修課綜合平均成績必須在65分以上(含65分)。
3.必修課無未通過課程。
4.全國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成績在合格以上。
5.作為主要成員參加各類省級以上(含省級)學術科技創新競賽,榮獲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1項(團隊參賽省級一等獎以上前5名、省級二等獎前4名、省級三等獎前3名有效)。學生參加的學術科技創新競賽最多認定5項。
根據《關于開展哈爾濱工程大學大學生校外創新創業競賽獲獎項目認定的通知》的要求,個性化推免學生的學術科技競賽獲獎情況需經過共青團哈爾濱工程大學委員會認定,未認定的項目不能作為個性化推免的依據。
6.在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論文、專利等其他學術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其中,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由本科生院負責認定。
第四條學優推免總評分計算方法
學優推免總評分由兩部分組成:綜合平均成績+各類加分
(一)綜合平均成績
綜合平均成績的核算範圍為前六學期的所有考試課和考查課的成績。
綜合平均成績=Σ(課程成績×課程學分)/Σ課程學分
其中考查課成績按優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0分計。
(二)各類加分
1.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參加省級以上(含省級)各類大學生英語競賽榮獲獎勵:省級三等獎加0.5分,省級二等獎加1分,省級一等獎加1.5分;國家級三等獎加1.8分,國家級二等獎以上加2分;以第一作者在學術刊物或國際會議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每篇加0.3-1分,具體分值由外語系推免評審小組根據刊物及論文質量認定;如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則按學生為第一作者計分。此類加分上限2分,超過2分的按2分計算。
2.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優秀學生、幹部,由學校相關部門認定加分情況,此類加分上限0.5分,超過0.5分的按0.5分計算。
3.在省級(或國家級)文藝體育競賽中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相關部門認定加分情況,此類加分上限1分,超過1分的按1分計算。
4.全國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四級考試成績優秀者加0.4分。
5.獲得校級以上(含校級)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獲得者,每人加0.4分;學校設立的社會獎學金獲得者,每人加0.1分。
6.獲得校級表彰: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标兵、三好标兵、優秀黨支部書記、優秀黨員、十佳團支書者,每項加0.2分;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者,每項加0.1分。
7.由學生工作辦公室和英語專業教研部組成評審組,視學生在校期間綜合表現給予加分,此類加分上限0.2分。
8.上述4、5、6、7項合計加分上限0.5分,超過0.5分的按0.5分計算。
9.對于同一名學生所有因素的加分總和不超過3分,超過3分的按3分計算。
第五條個性化人才推免評分計算方法
(一)學術科技競賽獲獎得分
學生學術科技競賽獲獎得分按照《學術科技創新競賽獲獎得分分值對應表》核算。
(二)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得分
參加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項目負責人加10分,成員加5分,有效名次前5名。
(三)論文及專利等其他學術研究情況得分
1.以第一作者在學術刊物或國際會議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每篇加2-10分,具體分值由外語系推免評審小組根據刊物及論文質量認定;如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則按學生為第一作者計分。
2.出版著作或譯著,每5000漢字計1分。
3.參加省級及以上科研立項結題,項目負責人加10分,成員加5分。
4.參加校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項目負責人加1-5分,骨幹成員加1-3分,具體分值由外語系推免評審小組認定。
5.取得國家發明專利并授權,專利負責人加10分,成員加5分。
(四)綜合平均成績
綜合平均成績的核算範圍為前六學期的所有必修課。
綜合平均成績=Σ(課程成績×課程學分)/Σ課程學分
第六條推免工作安排
(一)推免程序
時間 | 工作内容 |
外語系推免評審小組向學生公布《外語系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 |
1.學生到外語系人才培養辦公室報名,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同時核對本人學習成績,并上報各類加分證明。 2.申請個性化人才推免的學生還需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申請個性化學生免試攻讀學位研究生簡表》,并經校團委、本科生院對相關情況進行認定。 | |
1.外語系人才培養辦公室組織所有報名學生核準學習成績、加分,由學生本人确認簽字後,報外語系推免評審小組。 2.報名學生相關材料在全系範圍内進行公示。 | |
1.外語系推免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2.申請個性化人才推免的學生需進行現場自述和答辯,自述部分主要證明自己在專業或學術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限時3分鐘,學生自備電子演示文稿。 3.外語系推免評審小組綜合考慮學生情況,根據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分配的名額進行投票,以會議決議的形式确定拟推薦名單,在全系範圍内公示3天。 | |
拟推薦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學校推薦生遴選工作辦公室。 |
(二)網上報考及錄取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審核确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推薦工作結束後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我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工作将于
第七條 獲得我校推免生資格報考我校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推免生第一學年将自動獲得1萬元的一等學業獎學金。
(二)國際交流
推免生在學期間在國際交流資助額度上予以政策性傾斜,碩士推免生在校期間可獲得2次資助;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博士生參會,碩士推免生享受與博士生同等待遇。
(三)提前修讀
1.我校的推免生經指導教師同意後,可在大四的第1學期自願申請提前進入導師的課題組。
2.推免到我校的學生可在本科生階段的第7學期和第8學期提前選修研究生課程。學校将提供一次額外學習機會,讓推免生盡早進入科研階段。
3.推免生對提前所選修課程考試成績不滿意的,可以再次跟随本年級碩士生一同參加考試,取成績高的作為該課程的最終成績。
第八條本細則解釋權在外語系推免評審小組。
外語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