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班主任工作條例》和《關于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意見》的有關精神,為切實加強班主任工作的科學管理,全面提高班主任工作質量,結合本系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班主任考核管理辦法如下:
一、考核方式
1. 成立班主任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賈九斌
副組長:王曉姝
組員:鄭玉榮、楊秀娟、高明慧、張福軍
班主任工作每學年考核一次,由系班主任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班主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2. 考核方法
采用班主任自評、學生評價、系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核采取100分評分制,其中班主任自評10分,學生評價60分,系綜合評價30分(各項具體考核内容見附表)。
評價公式:
總評分=自評分*10%+學生評分*60%+系綜合評分*30%
二、考核操作辦法
1. 班主任在每年的年末要上交本年度的工作總結,對本人所擔任的班主任工作的職責履行情況、業績等做全面的總結和評價,并将總結材料、自評表和《班主任工作手冊》一起交到學生工作辦公室。
2 學生評價由系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發放班主任工作測評表,不記名的填寫,參加測評人數不少于班級人數的三分之二,統一交到學生工作辦公室。
3. 系班主任考核領導小組在聽取學生、任課教師意見的基礎上,對班主任的工作做出等級評價,并将考核結果和有關資料報班主任工作辦公室審核、備案。
三、考核等級
班主任工作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
優秀:測評總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學生測評、自我測評、系綜合測評均在90分以上;
稱職:測評總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學生測評、自我測評、系綜合測評各中,至少兩項成績在80分以上;
基本稱職:測評總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學生測評、自我測評、系綜合測評均在60分以上;
不稱職:測評總分在60分以下。
四、津貼發放辦法
津貼發放根據班主任當年系裡分配的總額(人均3000元/年),按照當年班主任考核的結果,決定分發的具體額度。
以上考核辦法,由系班主任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