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系文件 外字[2009] 03号 關于對伊英莉教學事故的處理決定 我系教師伊英莉,作為研究生課程《綜合英語》任課教師,在2009年8月31日課程中遲到30分鐘。 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據《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規定》,經外語系研究決定,對伊英莉做出如下處理: 一、伊英莉所犯錯誤情節較嚴重,對教學工作産生較大影響,認定為一般教學事故,給予全系通報批評,2009年年終考核不能評定為優秀。 二、對于伊英莉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問題的處理,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希望教學事故當事人能夠認真反省其所犯錯誤,吸取教訓,也希望廣大教師以此為鑒,模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共同維護教學秩序,樹立嚴謹的教風。 外語系 2009年9月11日 外語系 2009年9月11日印發 (共印20份)